不同的移民政策有不同的福利和申請條件,很多想要移民到加拿大的朋友會在家庭團聚簽證和超級簽證之間選擇。那麼這兩個專案究竟有哪些差距呢?
一、家庭團聚簽證
如果家庭收入及擔保條件符合家庭團聚申請的朋友,最好直接申請家庭團聚移民。
申請條件:
1、擔保人要求:18歲以上,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2、辦理週期:配偶/子女,約6-9個月。
3、擔保配偶及子女:不需要提供擔保人的家庭收入證明。
4、擔保期限:在擔保期限內,可以享受免費醫療,但不得申請政府的各項救濟金。
配偶:擔保3年。
子女:如小於22歲,10年或者擔保到25周歲。如大於22歲,3年。
審批時間:
但是家庭團聚簽證週期較長,大概在兩年內才能完成一個週期。
醫療及福利:加拿大家庭團聚移民的申請人拿到簽證登陸加拿大以後,就已經獲得永久居民的身份,一般情況下,除額外醫療服務,社會救助類的福利基本都可以享有。
二、超級簽證
如果擔保人目前並未達到申請家庭團聚簽證的擔保條件或者被擔保人暫時未 決定長期在加拿大居住,希望在加國逗留的時間較靈活,不受6個月逗留期的限制,這些類別的人士適合申請超級簽證。
申請條件:
1、在加國境內的擔保人必須達到收入方面的要求。
2、申請人必須證明他們曾購買為期1年、最低10萬元保額的私人醫療保險,可用於在加拿大看病、住院及如果需要轉送回國治療的費用。
3、申請人不能是加拿大拒絕入境的人士,例如有犯罪紀錄。
4、申請人必須通過體檢。
審批時間:4-8周
醫療及福利:由於申請人屬於非移民類簽證,所以申請人是無法享受當地的醫療及社會保障福利的。而且移民部要求超級簽證的申請人在申請之前必須購買至少一年的加拿大醫療保險,以支付其在加國停留期間的醫療費用。